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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别明清古典家具的基本背景

发布时间:2021-07-28 浏览:

明代家具是在宋、元家具的基础上发展成熟的,形成了最具代表性的民族风格—— “明式 ” 。明式家具的产地主要有三处:北京皇家的“御用监” ,民间生产中心苏州和广州。明式家具的品种非常丰富。保留至今的,主要有几案类、橱柜类、凳椅类、床塌类、台架类等。其他还有作为屏障之用的插屏、落地屏风、围屏等。明式红木家具多用花梨、紫檀、鸡翅木等硬木,也采用楠木、胡桃木、榆木、樟木及其它硬杂木,其中以花梨中的黄花梨效果最好。这些硬木色泽柔和、纹理清晰坚硬而又富有弹性。这种材料对家具造型结构、艺术效果有很大的影响。由于木质坚硬面有弹性,且硬木是比较珍贵的木料,所以家具有料的横断面制作很小。为此,造型也就显得线型简练,挺拔和轻巧。由于木材本身的色泽纹理美观,所以明式家具很少施用髹漆,仅仅擦上透明蜡即可以充分显示木材本身的质感和自然美。选材是设计意匠的重要部分之一。明式家具制作工艺精细合理,全部以精密巧妙的榫卯结合部件,大平板则以攒边方法嵌入边框槽内,坚实牢固,能够适应冷热干湿变化。高低宽狭的比例或以适用美观为出发点,或有助于纠正不合礼仪的身姿坐态。装饰以素面为主,局部饰以小面积漆雕或透雕,以繁衬简,朴素而不俭,精美而不繁缛。通体轮廓及装饰部件的轮廓讲求方中有圆、圆中有方及用线巴里黄檀家具价格的一气贯通而又有小的曲折变化。家具线条雄颈而流利。家具整体的长、宽和高,整体与局部,局部与局部的权衡比例都非常适宜。家具工艺到了清代,总体来看,造型趋向笨重,并一味的追求富丽华贵,繁缛的雕饰破坏了造型的整体感,触感亦不好。但在民间,家具仍沿袭 “明式 ” 程式,保留了朴实简洁的风格。根据学者们的研究,清代家具工于用榫,不求表面装饰;京作重蜡工,以弓镂空,长于用鳔;广作重在雕工,讲求雕刻装饰。装饰方法有木雕和镶嵌。木雕分为线雕(阳刻、阴刻)、深浮雕、浅浮雕、透雕、圆雕、漆雕(剔犀、剔红);镶嵌有螺钿、木、石、骨、竹、象牙、玉石、珐琅、玻璃及镶金、银,装金属饰件等。装饰图案多用象征吉祥如意、多子多福、延年益寿、官运亨通之类的花草、人物、鸟兽等。红木家具构件常兼有装饰作用。如在长边短抹、直横档,肓板脚柱上加以雕饰;或用吉字花、古钱币造型的构件代替短柱矮老。特别是脚型变化最多,除方直腿、圆柱腿、方圆腿外,又有三弯如意腿、竹节腿等;腿的中端或束腰或无束腰,或加凸出的雕刻花形、兽首;足端有兽爪、马蹄、如北京时间砂、卷叶、踏珠、内翻、外翻、镶铜套等。束腰变化有高有低,有的加鱼门洞、加线;侧腿间有透雕花牙档板等。北京故宫太和殿陈列的剔红云龙立柜,沈阳故宫博物院收藏的螺钿太师椅、古币蝇纹方桌、紫檀卷书琴桌、螺钿梳妆台、五屏螺钿榻等,均为清代家具的精粹。红木家具种类为坐卧类家具有扶手椅、太师椅、圈椅、躺椅、连椅、交椅、凳、杌、交杌、墩、床、榻等;凭倚承物类家具有圆桌、半圆桌、方桌、琴桌、炕桌、梳妆桌、书桌、条几(案)、供桌(案)、茶几、花几等;贮藏类家具有博古柜架、架格、闷芦橱、书柜、箱等;其他家具还有座屏、围屏、灯架等。清朝经历了近三百年的历史,家具由继承、演变到发展,在形制、材料、工艺手段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其独特之外。现分述如下:1 、造型厚重,形式繁多。清式家具在造型上与明式家具的风格截然不同,首先表现在造型厚重上,家具的总体尺寸比明式家具要宽,要大,与此相应,局面尺寸、部件用料也随之加大。比如清代的太师椅、三屏式的靠背、牙条、腿步等协调一致,造成浑厚、稳定的气势。这是清式家具的典型代表。清式红木家具在结构上承袭了明式家具的卯榫结构,充分发挥了插销挂榫的特点,技艺精良,一丝不苟。凡镶嵌方面的桌、椅、屏风,在石与木的交接或转角处,都是严丝合缝,无修补痕迹,平平整整的融为一体。家具的主料木材,选料极为精细,表里如一,无节、无伤,完整得无一瑕疵。硬木家具的部件和零部件,如抽屉板、桌底板及穿带等,所用的木料都是硬木。清式家具的样式也比明朝繁多,如清朝新兴的家具太师椅,就有三屏风式靠背太师椅、拐子背式太师椅、花饰扶手靠背太师椅等多种。2 、骨嵌的作用。骨嵌用在器皿虽然很早,但是骨嵌用于家具上还是清代的创举。骨嵌的鼎盛时期是乾隆中叶,其艺术特点有:( 1 ) 骨嵌工艺精良,拼雕工巧。工艺制作上保持多孔,多枝,多节,块小而带棱角,既宜于胶合,又防止脱落,虽天长地久,仍保持完整形象。( 2 ) 骨嵌表现形式分为高嵌、平嵌、高平混合嵌三种。早期和盛期是高嵌和高平混合嵌,后期都是平嵌。( 3 ) 骨嵌用材多为红木、花梨等贵重木材,因其木质坚硬细密,镶以骨嵌更显出古拙,纯朴。( 4 ) 骨嵌题材大致可分为人物故事、山水风景、花鸟静物和纹样四类。由于工艺美术的发展,使得家具制作得以借助各处工艺美术手段,去进行综合的装饰处理。清式家具的装饰上采取了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构成了它自己的特点,是历代所不能比拟的。3 、用材广泛,装饰丰富。清式家具喜于装饰,颇为华丽,充分应用了雕、嵌、描、堆等工艺手段。雕与嵌是清式家具装饰的主要  方法。雕漆在清代经历很大的变化和发展。福建雕漆享有盛名。嵌有瓷嵌、玉嵌、石嵌、珐琅嵌、竹嵌、螺钿嵌和骨木镶嵌等。清代除继承了明代原有的形式外,又发展了螺钿嵌,产生了骨木嵌、珐琅嵌和瓷嵌。清代家具的年代判定清代红木家具的年代判定,有两个既定的系统可以作为理论基础与基本准则。一、对明式家具的年代判定。 《明式家具研究》一书中提出巴里黄檀厂家了一种方法,将明式家具依其风格式样、用料和结构特征大致地判定在明初至明中期、明中期至明晚期、明晚期至清前期三个历史时期内。二、对清式家具的年代判定。 《中国美术全集•工艺美术篇;竹木牙角器》一册中,提出将清代家具分为清初、乾隆、嘉道、晚清四个时期。凡木质和做工接近明代的,列为清初;凡制作新颖,质美工精的都称乾隆制品;凡制作近似乾隆,矩矮虽存,但工料不够精良的,则认为嘉庆、道光制品;同治大婚时所制一批以  雕刻肿鼻子龙装饰为特点的桌、案、几、椅、凳、床、柜等,和光绪二十年至三十年市上流行的大批进入颐和园的造型更为拙劣的家具,是晚清制品。以上两个判定准则中,有一部分(清代的明式家具)出现重叠,但并不冲突。本文以两个准则为基础,将所收录的家具分别划为明清之际(大致在明崇祯至清顺治年间)、清早期(大致在康熙至雍正年间)、清中期(大致在乾隆年间)、清中晚期(大致在嘉庆道光年间)、清晚期(道光以後)五个历史时期,分界是一个有纵深的面,而不是一条线。依据红木家具的风格式样来判定年代的早晚,并不能说是一个最理想的方法,它不能像瓷器那样,判定准确到某一年号,而且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更需相当的实践经验。我们知道,家具历史上有晚期制作早期式样的情况,尤其一些经典的明式家具,自明代至清晚、民国时期一直原样不动地制作。此外,历代都存有由旧料改作,旧家具改式样等问题,使得有些家具的式样特征与用料、作工的时代特征相悖,给断代造成了困难。当今有些闻名遐迩的明清家具,其准确制作年代仍困扰着学术界。但是,像自然界其他领域的科学研究一样,任何理论的科学性都是与人的认识水平相对而言的,应该承认它的时间性。明清家具虽然距今时间不久远,看似简单的年代判定,却具有特殊的难点,直至今日仍是一个未能很好解决的课题,而且没有找到更好的方法,因此,前面所述的两个判定清代家具年代的划分标准,是实事求是和可行的。不少人不仅喜欢把家具的年代定得偏早,而且在并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将某些旧家具的年代标得精确到某一年号,这种超越认识水平、自欺欺人的做法并不可取、更不可信。此外,人们也逐渐意识到,以往普遍存在对明式红木家具的年代判定偏早,而对清式宫廷家具的年代判定偏晚的现象,值得引起注意,予以纠正。了解更多红木家具资讯信息欢迎关注:中国红木家具交易网(清韵巴里黄檀红木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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